2016-07-12

Morning, London

經過將近24小時的Door to door旅程,帶著昏沈進入旅館,這個旅館的一樓餐廳聽說是當年最有價值的單身漢被發現約會才女律師的現場。餐點當然沒話說,重點是滿室的畫框裝潢,和進入Richard Michelson Galleries的感覺很像。挑高的天花板用的是白色璧雕,非常華麗的吊燈,賦予古典氛圍現代感。近年這樣的旅館很多,價格不菲,可以說是casual formal嗎?製造一種「奠基在豐富美學下的隨性」,吸引許多城市裡喜歡享受環境、美食的中產和不喜歡拘束的名人。在倫敦的早餐選擇多樣,每個旅館都有特點,而且很早開始,很多人直接早餐會議。


也有差旅人士,早起運動後穿著運動服來用個豐富早餐後去工作;或是已經裝備好的,用完餐就是一天的戰鬥。最多的是像我現在這樣:一人一桌用電腦、電話、或平板陪伴。但今天我夠早,可以慢慢享用。

早睡早起是人生中下一件該做的事。因為思考一個問題:「一天寫多少字?」這個問題出現在村上春樹的「身為職業小說家」裡,他說一天十張稿紙,一張四百字,一個月三百張,六個月1800張稿紙就是一本小說,然後再開始刪改。我不是小說家,但享受他在這本書裡提到許多寫作心情、修改文章的態度、對出版的看法。以他的經驗和知名度,他的說法非常親切、客觀也很謙虛、客氣。

一方面思考他對成就含蓄的態度,「當然,因為他是日本人!」旁邊有個聲音出現。另方面督促自己的寫作習慣。因為還沒有將自己夠「職業」,總是讓日常許多繁瑣的事堆積占據時間。加上有很多婦人之仁的作為,管一堆婆婆媽媽的事,有時還會低估自己需要的時間,所以效率總是遠遠落後期待。

一邊讀小說家的散文,一邊改自己的文章,顯然發生即期影響。譬如,比較願意多花時間寫下細節:以往完成的稿件經常發生的問題都是「不夠清楚」。這樣要將一件件自己熟悉的事,說明到讓不從有這樣經驗的讀者瞭解,有時覺得真是件不環保的工作。要多用很多時間與較多的紙張,值得這樣做嗎?如果要出版,這個答案很明顯,就是要寫清楚;如果只是寫作自己的紀錄,也許不清不楚也罷。

以往沒有閱讀時在書上畫重點的習慣(可能仍在排斥為考試讀書的習慣),以為自己看完書就會將重點內化,如果不記得的就是不重要。但是現在不記得的比記得的多,如果看完書後還可以因為螢光筆記得幾句的話,何不為?

話說我倒底一天寫多少字呢?我不是用稿紙,但是部落格的篇幅很自然地落在一千字左右。這是當年開始寫部落格時,素椿老師教我的方法。養成寫作的長度,尤其這種資訊轉達的文章。用隨日累積的方式養成好習慣,是人生的進度表。可能是我以往的生活太鬆散,希望藉由進入規律的「寫作模式」讓自己越來越精進。

暑假開始,收到許多推薦文的邀請。忙著這些好看的書,有的可以配合上出版者的進度,有的趕不上,只能下次再見。每日都是好日好書好文的心情,夏日真是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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