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證是一件麻煩的事,所持台灣護照由美國進入歐盟,必須有第一個入境國的簽證,但是西班牙或法國都要求當面印指紋,而且大使館或領事館或辦事處都在大城市,像我們住在西雅圖的必須到舊金山申請,的確費事,只有荷蘭具有領海人的精神在每個州都有辦事處,所以我們準備好所有文件後就與當地的辦事處預約時間,收件人是位年長的女子,一星期只受理兩天,加上問東問西,收件之後還打電話說我們在荷蘭如果只停留三天的話不能給我們簽證,我們要持有待最久的國家的簽證,所以只好改變行程與預約的旅館,就在出發的一星期前收到核發的申根簽證。迫在眉睫,加上MS要與朋友相約巴黎,所以計畫中的行程一再改變,真是計畫不如變化,只好邊走邊打算,直到出門前才知道歐洲的火車連票必須用實體寄送,即使網路購買也是要有實體才算,哈,代誌越來越大條了。
所以印證了我的旅行哲學:i travel-i pack- i buy,邊走邊買邊打包,我們的歐鐵連票是在荷蘭用網路買,寄到Barcelona的旅館,再到火車站啟用。
在Barcelona最氣餒的莫過於英語不通,西班牙語是全世界最多國家使用的語言,加上這國家的“大國“心理,會又願意聽、講英語的人實在不多,經過一座山與其他歐洲相連的西班牙其實民風很像島國。
